非车险理赔
非车险理赔服务指引
一、向保险公司报案
首先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报案,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,还需向相关部门报案。如:盗窃需报派出所(110),火灾报消防(119)等。同时保护好现场及做抢救工作,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或公估人员现场勘查、定损。有其他情况补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。
二、责任险事故索赔指引
1、公众责任险、雇主责任险、产品责任险、其它责任险
(1)保险单正本复印件;
(2)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;
(3)保费发票正本复印件;
(4)受损标的清单;
(5)定损协议(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定的协议);
(6)损失鉴定证明材料(保险标的购置发票及复印件、修理费用发票)
(7)出险通知书;
(8)索赔报告;
(9)出险证明:
①出险当日气象证明或留取当日媒体报道(发生水灾时必需
提供)
②消防火灾证明
③公安局或派出所证明(发生被盗、被抢、恶意破坏时需提供)
④二级以上医院证明(病历本、诊断证明、明细清单)
⑤居委会、管理处证明
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证明
⑦伤残等级鉴定证明
(10)港口码头保卫处证明、理货证明;
(11)法院或仲栽机关的赔偿判决书或栽决书;
(12)受害者的赔偿收据;
(13)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;
(14)事故现场照片;
(15)人身伤残照片;
(16)公估报告书;
(17)工程预(决)算书;
(18)报价单;
(19)进货单、发票及复印件;
(20)购销合同及复印件;
(21)出险之日财产状况:
①资产负责表②损益表③固定资产明细账④存货明细账⑤明细表(存货、资产);
(22)产品生产许可证;
(23)产品质量合格证;
(24)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5)工资表;
(26)公司人事部门提供的全体员工名册。
2、根据案件的不同提供材料项目:
(1)责任险如有财产损失的需提供标的的清单、损失鉴定证明材料;保险标的购置发票及复印件;修理明细及发票;
(2)如有人身伤害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证明;
(3)如在街道、社区、酒店范围内发事故的由居委会、管理处出证明;
(4)在公路上发生事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证明;
(5)港口码头发生的事故提供港口码头保卫处证明或理货证明;
(6)如是产品责任险发生事故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产负债表;
(7)雇主责任险发生事故的需提供工资表、公司人事部门提供的全体员工名册。
三、财产险事故索赔指引
1、企财险、机损险、家财险
(1)保险单正本复印件;
(2)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;
(3)保费发票正本复印件;
(4)受损标的清单;
(5)定损协议;
(6)损失鉴定证明材料(保险标的购置发票及复印件、修理费用发票);
(7)出险通知书;
(8)索赔报告;
(9)出险证明:
①出险当日气象证明或留取媒体报道(发生水灾时必需提供)
②消防火灾证明
③公安局或派出所证明(发生被盗、被抢、恶意破坏时需提供)
④二级以上医院证明(病历本、诊断证明、明细清单)
⑤居委会、管理处证明
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证明及伤残等级鉴定证明
(10)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;
(11) 事故现场照片;
(12) 公估报告书;
(13) 工程预(决)算书;
(14) 报价单;
(15) 出(入)库单、发票及复印件;
(16) 购销合同及复印件;
(17) 出险之日财产状况:
①资产负债表
②损益表
③固定资产明细账
④存货明细账
⑤明细表(存货、资产)
2、备注:
(1)委托公估公司进行财产公估的需提供公估报告书;
(2)损失情况比较严重的提供工程预(决)算书;
(3)被保财产涉及仓储的,提供出(入)库单、发票及复印件、盘点表;
(4)投保单位经营批发的需提供购销合同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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